我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我校
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计尚有部分名额接收调剂,学术型研究
生均为公费指标并享受普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需缴纳研究
生学费,欢迎优秀考生来我校学习深造。
一、调剂原则
1、学术型研究生
参加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本科就读学校或者报考学
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或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分数达到国家复试A类分数线(以国家公布的2011年研究生复试
基本分数线为准)以上者,招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业务课相同或相近,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见我院2011年招生
专业目录),符合拟调剂专业报考条件要求。不接收同等学历考生
调剂。
2、专业学位研究生
参加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分数达到国家复试A类分
数线以上者(以国家公布的2011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
招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业务课相同或相近,业务课
考试科目参见我院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拟调剂专业
报考条件要求。
上述原则若与2011年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
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二、优惠政策
学术型研究生均为公费指标并享受普通奖学金。
我校拟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
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并设立研究生优秀学业奖
学金,具体方案敬请关注,以学校公布的文件为准。
三、调剂办法
第一阶段:调剂预登记(成绩发布-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前)
待分数线下达后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考生,学院将根据提交申
请顺序择优确定调剂资格,额满为止。
第二阶段:正式调剂(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调剂结束)
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
1. 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
选择我校作为第一志愿调剂单位进行调剂登记,我校最终以该网站上
的相关信息为准(我校将优先调剂符合要求的预登记考生);
2. 研招办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给我校接受调剂的考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必须按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考生放弃
复试机会。
3. 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4. 复试合格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拟录
取资格处理。
5. 拟录取考生还应尽快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办理调剂录取的其
它相关手续,如有关材料未按时到达或经审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
该考生拟录取资格。
拟接收调剂学院(专业)和联系电话见下表,个别学院暂无传真
号码,考生也可直接传真到研招办,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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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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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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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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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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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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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22866567,0591-22866577(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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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j255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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