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2年7月7日下午先后召开教授会和考核推荐小组会议,同意推荐何朝银1人为教授职务单位推荐人选提交学部评议,同意推荐张延吉1人为副教授职务单位推荐人选提交学部评议。现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7日至7月14日,以上2位同志申请表已张贴于学院二楼公告栏处。
如有意见和异议,公示期间,请以适当形式及时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6579,联系人:张老师。
我院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