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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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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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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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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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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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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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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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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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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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4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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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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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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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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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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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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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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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根据《我院学生管理规定(福大政2008【54号】)》第六章第二节第一百二十七条:无故旷课、上课迟到、早退者,按下列规定处分:一学期累计旷课达10节课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0节课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30节课者,给予记过处分;达到40节课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上课迟到、早退者三次折算为旷课1节课。
另: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班级副班长提供经辅导员、任课老师签字的请假条等材料,班级副班长向学风督导小组负责人反馈情况。
人文学院学习部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