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后,拟对张绍贞等六名同学发放就业补助金,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学工组房老师,联系电话:18705052685。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1 | 291600342 | 张绍贞 |
2 | 291600133 | 颜聪 |
3 | 291600234 | 魏淑贞 |
4 | 291600244 | 永青 |
5 | 291600203 | 陈盼 |
6 | 291600429 | 张千一 |
我院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