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学院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9 浏览次数:


一、 政治坚定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伟大旗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 遵纪守法
  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清正廉洁。
   
三、 科学管理
  坚持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做到按教学、科研规律办事。要决策科学、办事民主、尊重知识、爱护人才;要认真地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密切联系群众。
   
四、 敬业尽职
  坚持以研究的精神从事本职工作,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奋工作,乐于奉献。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面向师生,全心全意,做到不推诿、不拖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 团结协作
  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同志之间的关系。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谨慎,互相尊重;要坚决抵制闹意气、分亲疏等错误行为。要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断增强学校凝聚力。
   
六、 举止文明
  仪表端正,举止得体;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做到职位高低、生人熟人一视同仁;做到室内室外整洁卫生。积极营造文明的工作氛围,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