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确统计我院教师的科研成果和以此为据发放科研奖励,请各系或教研室指定专人负责按如下要求统计:
1、 统计范围:2007——2008学年科研成果和课题立项(包括2008年9月份之前的,但要去除在上学度已列入统计的)。
2、 统计方式:请各单位负责统计人从校社科处网站下载专区或学院网站下载《我院人文社科年度学术活动统计表》进行电子版填写,发表论文要注明作者顺序,著作要注明专著、译著或编著和作者顺序;课题直接附在学术论文栏填写,并注明课题名称、主持人或参与顺序,课题编号,资助经费。
3、 发表和学术论文要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全文复印件,著作请提交原件一本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4、 请各各系或教研室统计人在9月11日前把电子版统计表发到院科研秘书蓝华生邮箱:lhs503@126.com;各类复印件或原件在9月18日(学院集中开会时)交给蓝华生。
注:我院人文社科年度统计表请到学院下载专区下载。
200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