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我院2012年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为适应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结构和质量,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请各有关学院按照《我院选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实施办法(试行)》(福大研〔2011〕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认真做好2012年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尚未获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符合“实施办法”的要求的教师。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专业学位导师共分三种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导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导师, 校外合作导师。

每位申请人同一类别至多允许申请两个专业,科研经费一般不低于当年学术型硕导遴选要求。

三、申请程序:

申报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填报时间从4月18日开通。

1.申请办法

本人申请。各类申请人以本人帐号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好相关审批表。

校内人员帐号为人事处发放的教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登陆后请及时更改;新增校外兼职导师的帐号、密码由学院教学干事提供(外聘工号编号规则:waabb,其中aa表学院代码,bb表流水号)。

2.申请人上交材料

校外合作导师(第二导师)填表后直接打印、签名,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将审批表报送申请学院的教学干事;申请新增的导师(第一导师)申请表提交后,打印出来连同相关材料(参见“实施办法”),交给学院的教学干事。

3.学院上报材料

教学干事将收集的表格和材料分转各学位点,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后交学院学位分委会审核,学院教学干事将最终结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导出上报导师名单”交学院学位分委会主席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籍与培养管理办公室审核。

以上各环节的审核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里均应及时完成。

四、其他事项:

1.经学校审核后发文公布被聘任的新增专业学位指导教师名单。

2.未被聘任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者,不能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校外合作导师采取以研究生为对象的“一生一聘”方式聘任,即落实所指导研究生后方可聘任,聘书模版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网址:http://yjsy.fzu.edu.cn/d.asp?classid=901&newid=18795由各聘任学院自行制作、颁发。

 

联系人:学籍与培养管理办公室  周老师

电  话:22865508 

 

 

                               我院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