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新一轮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1年))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新一轮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

送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新一轮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即将展开,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1.凡申请在2012年春季毕业或授予学位的我校各级各类研究生(不含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都列入本次送审的范畴,都需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y.fzu.edu.cn/,填写并提交“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

2.在本轮送审工作启动前有提交过申请,但在当季未通过审核者,或者虽通过审核,但未实际送审论文者,仍需重新提交申请。

3.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送审资格审查按原来的办法进行。

二、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

三、送审及答辩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干事、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应各司其职,根据时间节点安排,仔细核查学分、发表论文、课程重修等各项内容是否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的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各自的审核环节。

2.从本轮送审开始,启用新的论文封面,模板挂在研究生院网站,请注意下载使用。所有的毕业和学位论文都应严格按照盲审论文的格式打印装订。校级盲审论文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送审,院级盲审论文由学院负责组织送审。

3.研究生向学院缴交纸质论文时,应同时上交“遵守学术行为规范承诺”、“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均应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字,并承诺向“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的毕业和学位论文电子稿是终稿,与提交送审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承诺所提交的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在离校前提交图书馆留存的纸质论文中,上述内容应作为论文扉页装订,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使用。

4.研究生通过答辩后,需根据送审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在原文的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个别地方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凡经修改的学位论文,其电子稿必须在完成答辩成绩录入、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重新提交。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总结新一轮论文送审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完善相应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激励和监控机制,落实论文质量的问责制,以促进学位论文质量的提升,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校级盲审论文的成绩,将作为衡量各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附件:新一轮毕业和学位论文送审安排表

 

 

 

我院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新一轮毕业和学位论文送审安排表

时间

项目

操作要领

1014

“研究生管理系统”正式开通新一轮送审资格审查网页

http://yjsy.fzu.edu.cn/

1014-26

1.学生本人在系统中提交申请;

2.教学干事、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完成各自的审核工作。

1.学生范围请见通知正文第一点;

2.此步骤提交资格申请即可,不提交电子版论文,论文未完成者可继续论文写作;

3.在此期间学生提交申请和老师审核可随时进行;

4.所有的提交和审核须在262400前完成。

1026

24:00“研究生管理系统”关闭送审申请网页

1.有提交但审核未完成者,将被视为审核不通过;

2.审核不通过者和未提交申请者,可在下一轮送审中重新提出申请,本轮送审不再受理其申请。

1027-28

各学院向研究生院上交发表论文的纸质证明材料

1.我院研究生发表论文登记表

2.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料

1027-30

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

 

1029-116

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

 

117-15

1.资格审核都通过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版论文2份;

2.同时向“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与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的电子版终稿;

3.导师审核学生提交的电子版论文。

1.所有论文都应严格按照盲审论文的格式打印装订;

2.在导师点击审核通过前,学生可随时上传电子版论文,若论文有改动,应及时上传更新;一旦导师审核完成,学生将不能进行任何操作,因此学生和导师都必须确保最后一次上传的论文是最终稿;

3.导师的审核点击动作要在1524:00前完成;

4.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必须确保缴交的纸质论文与上传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完全一致;

5.同时上交“遵守学术行为规范声明”、“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1115

研究生院公布校级盲审名单

上一季抽中校级盲审,但实际未送出的,自然列入本季校级盲审名单

1116-21

1.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校级盲审论文;

2.学院领回新版评阅意见书,供院级论文送审使用。

1.教学干事应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一份已提交电子版终稿的校级盲审论文清单,随纸质版论文一起提交;研究生院不接收未提交电子版终稿的纸质论文。

2.纸质版论文按清单顺序叠放;

3.所有论文送至西321室;学术型博士、学术型硕士(除公管、八方物流、外语、法学院外)由康老师和汤老师接收(电话:22865512),公管、八方物流、外语、法学院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学位论文由何老师和张老师接收(电话:22865511)。

1122-25

1.研究生院整理外寄论文;

2.学院整理外寄论文。

由于送审过程涉及寄送、专家评阅、交接、回邮等环节,需5周左右时间才能返回送审结果。

1128

1.研究生院每周二、四接收零星申请送审的纸质论文;

2.评阅意见返回后学院即可开始安排答辩。

学术型博士、学术型硕士(除公管、八方物流、外语、法学院外)直接送至西313室康老师接收(电话:22865512),公管、八方物流、外语、法学院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学位论文送至西317室何老师接收(电话:2286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