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人文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须知(第一批)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一、复试时间:2014年10月9日上午9:00

二、复试地点:我院旗山校区人文学院办公楼204室

三、请核验并提交以下材料:(提供的所有复印件上都需写“此件系原件复印件”并本人签名)

1.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我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5.《我院201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需要将信息填完整后上交;

6.《我院201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政审表》。

四、体检通知

1.本校推免生于10月20-21日在我院校医院体检。

2.外校推免生可参加我校体检,或提供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未在我校体检的外校推免生需将体检结果送达到我学院。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精神执行。

                                     我院

                                     2014年9月29日

 附件1:《我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附件2:《我院201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附件3:《我院201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