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
为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须填写新的《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表》(此表可从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并按以下要求提交《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表》:
一、提交时间
1、学位课:开学(课)前。
2、非学位课程:开学(课)后的两周内。
二、提交部门及审核
院管课程的《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表》须经任课教师签字、学位点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校级公共课的《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表》经开课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办公室。另外,每一课程须多交交一张《课堂授课方式简表》(该表是《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表》中的第一页)。
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教师将在下学期初检查各学院的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表,并依据有关课程的《课堂授课方式简表》进行课堂教学督查。
研究生院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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