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博士生招生的实际需要,学校对原《我院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福大研
〔2007〕58号)中部分条款做了适当修订,现将《我院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修订)》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 州 大 学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我院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修订)
为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进一步优化优秀博士生的选拔和培养,特制订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以下简称提前攻博生)的办法。
一、提前攻博的专业、对象及要求
(一)我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受提前攻博生,各专业接受提前攻博生及硕博连读生的数
量一般不超过其当年博士生招生数的50%。
(二)凡修业满一年的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作为提前攻博生选拔对象:
1、一般要求具有“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及学士学位;
2、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思想政治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4、已修硕士生课程成绩优良,没有重修过课程,其中理工科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平均75分(含75分)以上,
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平均80分(含80分)以上;
5、经考核,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报名时间及审批程序
凡符合上述选拔条件者,可由研究生本人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四周提出申请,经导师推荐后,由学院统一组织
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3—5人)进行业务素质的考核和政治思想素质方面的审查。同时应征求拟定的博士阶段指
导教师的意见。经研究生处审核,报校长批准,最后确定提前攻博生及其指导教师名单(以上工作在第三学期结
束前二周完成)。
三、管理与培养
1、每位符合有关招生规定的博士生导师每年接受提前攻博生(含硕博连读)不超过2名,名额占用下年度招
生指标。
2、提前攻博生的培养计划由博士导师与研究生协商,在确定其提前攻博资格后二周内制定完成。博士生导师
在制定培养计划时,应按博士生的培养要求,同时统筹考虑硕士、博士两个阶段,使提前攻博生的培养计划更具
科学性。
3、提前攻博生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初按照博士生的培养要求,明确科学研究课题方向。并在第四学期完成课题
调研、准备论文开题报告,开始论文研究工作。
4、第四学期末,学院成立提前攻博生中期考核小组(人数3-5人),对提前攻博生的开题报告、课程学习情
况、科研情况、科研能力和论文发表情况进行审核,并将考核意见报校研究生院(筹)。意见可分以下三种:
(1)通过:列入下一年度博士生录取名额,正式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
(2)开题报告准备不充分或课题不合适,让其继续准备或修改,一个月后再考核,通过者按(1)条做法进
行。
(3)未能按要求发表论文或科研能力差,不具备博士生的培养潜力,建议转为按三年制硕士生培养。
5、经学校审核,通过中期考核的提前攻博生用于博士论文科研的时间不少于2.5年,导师应创造条件让提前
攻博生独立承担一些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及研究,锻炼其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6、学校支持和鼓励导师自筹经费选送提前攻博生到国内重点大学进修有关课程和从事访问研究,时间以一个
学期以内为宜,学校承认其所修课程的成绩及学分。
四、学籍管理
1、提前攻博生学制(包括硕士和博士两个阶段)一般为5年,根据学习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毕业,并按研究生
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提前攻博生的管理,前两学年按同年级硕士研究生对待,通过中期考核的提前攻博生从第三学年起列入
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转入博士生学籍管理,按博士生的标准安排住宿,发放普通奖学金和生活补助费,同时
导师培养业务费也按指导博士生的标准拨付。
五、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提前攻博生的论文答辩的要求及学位授予按照《我院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修订)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我院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同时废
止。
七、本办法由研究生院(筹)负责解释。
主题词:教育 研究士 提前攻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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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校长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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