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5856官方网站 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我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现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我院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中包括院党委纪检委员。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复试小组组长,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专业初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2.各专业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根据校研究生院本年度下达的计划招生数,制订各专业本年度招生计划,在学院网站(http:/)上公示并上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2.严格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2017年社会学专业复试比例为1:1.3;社会工作和艺术设计专业复试比例为1:1.2;音乐专业1:1.5)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分专业复试名单。

3.在规定时间内向校研招办上报复试名单,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三、调剂复试

1.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各招生专业,可从校内外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生源进行复试。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学科专业的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且一般要求全国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在确定调剂生复试名单时,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但无法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在院内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3.对校外调剂到本校的考生的基本要求

(1)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本科就读学校或者报考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或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或个别专科性、行业性高水平大学,招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拟调剂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分数达到国家复试A类分数线(以国家公布的当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以上者。

(3)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单考生调剂。

(4)上述原则若与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4.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5.调剂办法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限内,我院各专业缺额情况将会在系统里公布,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直接上网填报志愿申请调剂。

四、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交验学生证;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2017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同等学力者应交验大专毕业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院教学办公室报到。

2.参加复试的考生经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对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以当年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2.复试方式分笔试和口试两种。专业课测试、外语听力及专业外语测试考试均采用笔试方式,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采用口试方式。

3.面试考生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位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现场记录其面试作答情况,并评定其面试成绩和评语。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4.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4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6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24分(其中专业外语10分,外语听力10分,外语口语4分)。艺术设计和音乐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4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20分(其中专业外语8分,外语听力8分,外语口语4分)。专业课及专业外语测试闭卷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2个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

5.专业课测试依据《我院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zu.edu.cn下载)上公布的内容进行。

六、复试程序

1.按规定的时间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持相关材料到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考生需在我院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有关事宜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zu.edu.cn或学院网站http:/查询)。

4.推荐免试生已复试,不参加本次复试。

5.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6.复试完毕,各专业即统计计算考生的复试成绩及入学考试总成绩和排名,并于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及学院公告栏上公布。入学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记,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

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艺术设计、音乐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七、录取程序

1.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完毕,分专业、分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后调剂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及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加入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课程成绩如有一门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及公告栏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及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取及候补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序情况等。

5.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需跟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6.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校研究生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硕士生复试录取阶段,提前在学院网站(http:/)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复试方案、各专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和学院初步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申诉电话:0591-22866567,联系人:张老师。

九、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复试巡视制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本院的监督工作。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巡视组,由校有关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监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等人员。复试巡视组在复试过程中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和复试现场、旁听面试等方式来巡视和监督复试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以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肃追究责任。

3.实行复议制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由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复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我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