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生: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自2010年2月24日至2010年7月11日共20周,最后1周统一安排公共课的期末考试。2月24日正式上课,请在学研究生于2月22、23日到各学院办公室报到注册。
本学期全校性的公共必修课、选修课及分班情况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见附表)。
专业课由各学院学位点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统一安排下学期开课计划,再根据公共课的安排情况及各专业的开课计划,排出专业课的上课时间、地点。原则上,课程上课时间不能安排在周末和晚上,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安排在周末或晚上时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研究生院(筹),经研究生院(筹)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学院教学干事必须在1月19日前将专业课程安排表上交研究生院(筹)培养办,并将所开课程及上课教师、时间、地点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各门课程上课地点应明确具体教室(标明楼、房间号),录入方法见《院管课程开课计划网上操作步骤》(可查看研究生院(筹)主页→培养与学籍→系统操作);正式开课后若需更改教学安排,需提交《教学安排变更申请表》(见附表)。
专业课确定后,学院教学干事将课程安排表发给任课教师,并通知任课教师于放假前将授课计划上交学院教学办,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学院将收齐的授课计划上交研究生院(筹)培养办。
各年级研究生应在开学初前两周内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该学期的课程目录和本人的选课情况,以确保系统中个人培养计划与实际选课一致,若需变动,开学后两周内必须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仅更改修读学期的,由学院负责在开学后三周内完成系统中个人培养计划的更改;增删课程的需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各学院收齐后于开学后三周内送一份到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统一更改。
校内外进修生的申请、选课、上报等事项按照《我院校内外人员进修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福大研〔2006〕57号)》文件执行。
我院研究生院(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