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1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方案
为了做好我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提高招收新生的质量,根据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本院具体情况,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采取从高分到低分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原则确定我院的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学术型硕士点的复试比例为1:1.2,专业型硕士点的复试比例为1:1.4。
2.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3.各硕士点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的教师担任(其中至少3名为硕士生导师),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进行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三人给的成绩的平均分为学生最终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课考试4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36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12分,逻辑思维10分,语言表达6分,创新性5分,其它3分),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24分(其中听力10分,专业外语10分,口语4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2.5小时,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以招生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课程为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加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成绩如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带准考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具体以复试通知单为准)到学院办公室报到,查验以上证件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8.复试完毕后,我院将及时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及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艺术设计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在各专业的排名顺序。
9.考生交30元复试费。
10.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
2013年4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