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9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院关于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福大研〔2002〕10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3—2014学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本次评选的优秀学位论文,主要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获得我校学术型博、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标准及基本要求

(一)参评资格

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用中文撰写,答辩成绩为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送审及论文答辩结果为优良以上(其中为优秀的至少应占2/3以上);

2.在学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的影响因子,博士生累计达到12以上(包含12),硕士生累计达到5以上(包含5)。

3.在学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在“一类”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博士生累计达到5篇以上;硕士生累计达到2篇以上。

(二)评选基本要求

1.论文选题具有本学科的前沿性,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须在本研究领域“二类”刊物上发表(或已录用)5篇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应有3篇为“一类”;或者具有省部级以上的鉴定和获奖成果(排名前三位)、发明专利(第一作者)且至少在“一类”刊物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须在“二类”刊物上发表(或已录用)2篇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者在“一类”刊物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3.所有发表的论文都应以参评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参评人第二作者);论文和成果均应署名我院,有多个署名单位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我院。发表论文刊物类别界定按《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福大研〔2012〕70号)文执行。

三、评选名额和办法

各学院按下表中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

(一)博士学位论文

学部

学院

推荐篇数

数理与信息科学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1

理工

化学学院

12

石油化工学院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1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2

土木工程学院

2

人文社会科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法学院

1

合计

27

(二)硕士学位论文

学部

学院

推荐篇数

数理与信息科学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含离散中心)

12(2)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含空间中心)

13(3)

理工

化学学院

24

石油化工学院

6

环境与资源学院

7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

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9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9

土木工程学院

15

人文社会科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27

外国语学院

2

工艺美术学院

2

法学院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我院

1

图书馆

1

合计

151

评选根据本年度授予学位研究生人数以及学位论文的质量和研究成果,通过学院初评推荐、研究生院复评的方法,采用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博士学位论文每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原则上可评选1篇,如确属优秀至多可评选2至3篇,学院上报时应列出推荐顺序。

四、网上申报和学院初评

(一)凡符合参评资格和评选基本要求者,可于2014年10月17日前以本人在校期间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在线填写《我院2014年度研究生优秀论文申请表》。

填写指南: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奖助评选→研究生优秀论文,依次填写:【发表论文情况】、【学术著作情况】、【获奖成果情况】、【专利情况】、【学位论文信息】等项目。每个项目须按相应提示信息填写;若某些项目本人无成果可跳过不填。

(二)导师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和提交导师意见。导师要对研究生填写的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信息认真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并对研究生参评情况给出综合意见,须明确是否同意申报。

(三)学院组织专家,根据《我院关于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规定的评选方法与程序进行初评。学院评审结果和推荐顺序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

(四)学院领导根据学院评审情况登陆系统填写院系推荐意见。

(五)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学院评审情况,登陆系统填写推荐顺序和整体审核。

五、纸质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学生材料

1.参评的论文全文原件2份。

2.推荐表成果栏中提及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章、专利、成果等材料2份(复印件,原件由学院核验后退回,学院核验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名)。

(二)学院材料

学院在系统生成并打印“上报名单”。“上报名单”须有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三)报送要求

1.学院将学生提交的两份论文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贴上学院、专业、研究生姓名、学号。

2学院按“上报名单”顺序排列好装有学生材料的档案袋后,于10月30日前将名单和档案袋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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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院                                  2014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