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保证调剂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以下调剂方案。
一、调剂生的基本要求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初试考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的专业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时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 我校一志愿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至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签订《调剂申请表》(附件处下载发至邮箱381853266@qq.com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7日),否则申请无效。
8. 我院调剂报名时间为:社会学4月7日9:00-4月7日21:00,之后我们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调剂系统考生情况和我院调剂规则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并发复试通知。复试通知于4月8日发送,通知发出后请考生在24小时内回复,如若没有回复,视为自愿放弃。
11.我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并以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信息为准,未经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接受待录取通知后的考生一律不予解锁。
12.上述原则若与2021年我院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我院工作文件规定为准。
二、调剂生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符合调剂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调剂生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如下:
1.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但无法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在院内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2. 音乐类申请者获得重大奖项的,优先进行调剂(详情请查看附件);
3. 同等条件下,申请者本科毕业的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优先进行调剂;申请音乐专业者本科毕业专业必须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 报考第一志愿院校为国家“双一流”院校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或个别专科性、行业性高水平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同等条件下,申请者初试分数高的,优先进行调剂。
6. 由各学位点综合评价考生,择优选取。
三、申诉渠道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91-22866567,邮箱:381853266@qq.com,地址:我院(旗山校区)我院205室。
我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