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推免文件和《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免生工作,现将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院领导、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及纪检委员组成。工作小组下设秘书两名。
二、推免名额
根据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的具体情况和《我院2024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对我院的推免名额做如下分配:
专业 |
计划推免生名额 |
推免生资格名额 |
社会学 |
4 |
5 |
汉语言文学 |
5 |
6 |
应用心理学 |
4 |
5 |
音乐学 |
5 |
6 |
备注: 各专业获取推免资格人数比例为1:1.2
三、工作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方案、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防止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二)坚持平等竞争、择优推荐、保证质量的原则。要德、智、体全面衡量、不仅要注重学生平时的学业水平,也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英语成绩要求
对非英语专业的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艺术类按校内大学英语二级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门类 |
成绩要求 |
备注 |
文科类 |
81 |
|
艺术类(音乐) |
77 |
校内大学英语二级考试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及以上(艺术类考生达到425分及以上),也可视为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生要求。
五、推荐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年度推免工作方案,并在推荐工作启动前向全院公布。
(二)具备推荐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推荐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推免资格进行审查。对具有推免资格的,学院依据学生专业综合排名高低和其所在专业分配的指标数,依次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同时将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汇总上报。
(四)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既要注重学生学业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量,按权重计算出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占3.5%、本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占3.5%,德育占3%)(学科竞赛类获奖认定以《我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直接认定项目一览表(2022年1月版)》《我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级别认定一览表(2022年1月版)》为准))(科研成果类期刊认定以《我院关于印发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版(试行)的通知》为准)(附件2综合素质评分细则)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90%+(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7%+(德育)×3%。
六、其他
(一)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满足“我院人文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参见附件1)。经3名以上本专业正教授联名推荐(推荐教授不为审核小组成员),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由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专家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后,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结果经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推荐人选占用本专业名额,列于本专业正选最后一位;如果本专业多于一位“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后列入正选名单。
(二)对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推免计划(如支教团、部属院校及科研院所定向补偿计划等)也参照本推荐条件执行。
(三)被推免学生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后经查实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余事项参照(福大招考〔2022〕5号)文件执行。
(五)综合测评成绩如果出现相同排名时,相同排名的申请人按照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的学分绩点成绩进行排序;如果仍有相同排名,按照德育成绩进行排序。如果仍有相同排名,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审定。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时间安排
9月18日18:00之前,学生提交《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提交至教学办(205)。申请材料包括:
(1)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提供复印件各1份,本人签字确认;
(3)本科成绩单1份(统一由教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出,打印地点:图书馆/注册中心),同时提交一份该成绩单电子版(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pdf)。
9月19日上午10:30,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的学生公开答辩。地点:人文学院204会议室(带上身份证及相关材料)。
9月19—22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综合测评”结果及拟推荐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示。
9月22日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无异议后,上报招生考试中心。
七、申诉渠道:
推免生如有疑问请于拟推荐名单公布后三天内提出,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及时给予答复(3个工作日内)。
电话:0591-22866567 杨老师
地点:旗山校区人文社科学院二楼教学办
永利总站5856官方网站
2023年 9月18日
附件1 我院人文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
申请者符合我院推免生条件, 推免生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核心期刊认定以《我院关于印发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版(试行)的通知》为准)以独立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2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3篇及以上;在校期间获得我院认可的学科相关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个人奖项;音乐类比赛须个人获文旅部、教育部、国家专业委员会、省教育厅或文化厅组织的单项二等奖及以上。
附件2综合素质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