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参与推免生接收面试的考生,须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方可被我校录取。拟录取的考生若未取得推免资格,其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由候选考生依次递补。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教育部推免系统(10月8日前)的24小时内,填报我院相应专业的志愿信息并按照相应要求完成拟录取程序。拟录取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填报志愿信息或接受待录取通知,其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由候选考生依次递补。
3.本面试结果公示名单为预接收面试的第一批,对尚有剩余名额的专业,我院将继续组织后续批次面试,相关信息另行通知,请有意我校的推免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公告。
公示期:2022年10月6日-2022年10月8日
公示地点: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
咨询电话:0591—22866567杨老师;
申诉渠道:邮箱:381853266@qq.com杨老师
我院
2022年10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