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负责人:
接教务处通知,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7〕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闽教高〔2007〕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专业建设的水平,经研究决
定,学校将启动2008年度我院校级重点专业立项建设工作,为保证高度重视重点专业的建设工作,学院将做好组织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专业积极申报。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符合《我院重点专业立项建设的实施办法》的申报条件。
2、申报我院重点专业的负责人要求具有教授职称,且具有较稳定、师资结构合理的专业队伍。
二、申报、评选程序
1、申报重点专业的教师需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质量管理栏下载申报表填写,表格一式3份,于5月23日之前交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所列地址。联系电话:22866860,
联系人:陈老师,EAMIL: pjbclz@fzu.edu.cn。
2、学院将严格把关,原则上一个学院只能申报一个立项的重点专业,立项建设期为二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授予重点专业。
三、其他
学校将于2008年10月对2006年立项建设的12个专业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授予重点专业。
教务处
二OO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