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第八期结题和第九期中期检查及第十期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提高大学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接触和了解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变化,我校已于2001年开始组织和实施了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取得预期效果。根据《我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试行)》,针对第八期立项项目已进入结题、第九期立项项目进入中期检查阶段,经研究决定对第八期立项项目进行结题、第九期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同时启动第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

第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需在2009年12月底之前进行结题并上报如下结题材料。

1、填好项目结题表(由教务处进入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表格);

2、有实物成果的要有照片或实物;

3、研究报告、科研论文(如有发表文章、申请专利等,需另提交复印件);

以上除书面材料外需另刻成光盘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不结题者(特殊情况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之),学校将采取约束措施。希望有指导学生立项的教师要负责协助学生做好项目结题材料上报工作。对已立项但未尽到职责的指导教师,将取消下年度指导教师资格。

    二、第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第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需在2009年11月底之前进行中期检查并上报项目中期检查表(由教务处进入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表格),学校将根据年度中期检评情况再下拨资助经费余额(未进行中期检评的项目停拨资助经费余额)。

    三、第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

第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约180项,采用限额申报,各学院的申报数最多不超过15项。

1、凡现在有参与国家或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而未进行结题的学生不得申请第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

2、项目的执行时间(指迄止时间)原则上为一年(2010年1月起至2010年12月止)。

3、申报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未入选的项目,只要项目申请人愿意(需按要求填写《我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表》),各学院应优先推荐立项。

4、第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09年12月11日止。请拟申报立项的本科学生认真阅读《我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直接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我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表》(由教务处进入),并按要求填写好立项表,交学院教学办汇总。

5、请各学院SRTP领导小组于2009年12月18日前对本学院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将筛选后的项目排序汇总,填写《我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排序表》(由教务处进入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新表格),排序表纸质和电子版于12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将按各学院的排序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立项表的申报质量(如格式等)和指导教师资格,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将于2010年1月放寒假前通过网络公布。

6、学校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将重点关注并给予资助。

    四、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上报

请第一期~第八期已结题并有指导学生在刊物上发表文章(须有学生署名)的老师将刊物复印件及其它成果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便我们进行成果汇编。

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第八期立项项目结题、第九期项目中期检查和第十期项目立项工作。

 

我院教务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学  实践  科研训练计划项目△  通知

我院教务处        2009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