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请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及《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的要求组织本系符合条件及有望冲刺的教师做好课程建设相关工作,特别是应进一步丰富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加强课程建设,真正做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目的。
教学办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开展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并将于2012年下半年启动首批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为了做好我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促使我校建设基础较好、有特色的课程通过建设成为国家、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提升我校精品课程建设水平和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精品资源共享课以高校教师和学生为服务对象,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各类网络共享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以原国家和省级精品课为基础,并适当补充新课程,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将在原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十一五”全国共建设国家精品课3862门)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通过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支持建设5000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其中,2012年和2013年重点开展原国家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采取遴选准入方式选拔课程;同时,从2013年起,适应新需求,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教学改革成果,采取招标建设和遴选准入两种方式建设一批新的课程。
2、请各学院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及《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的要求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及有望冲刺的教师做好课程建设相关工作,特别是应进一步丰富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加强课程建设,真正做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目的。待申报文件下达,我处将立即组织申报(福建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尚未启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