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更好地规范我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转专业的基本指导思想是:自由申请、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本着学生自愿和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原则,由学校公布计划,统一组织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在操作程序上,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 转出专业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我院在读的一年级本科生,转出学生总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10%以内,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满足《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转出条件的具体要求;
[2]申请转专业学生按大一上学期成绩绩点在本专业申请转专业学生中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最终推荐的人数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10%。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2]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含保送生、定向生、委培生、艺术类等;
[3]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4]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二) 转入专业条件
各专业申请转入学生总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学生总数的10%内,符合《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社会学专业
[1]对社会学专业感兴趣;
[2]在原专业所修英语、数学等公共基础课程在60分以上(实际考试成绩)。
2、汉语言文学专业
[1]在原专业所修英语、数学等公共必修课程在60分以上(实际考试成绩);
[2]热爱中国传统文化,对中文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3]具备一定的中文专业基础知识;
[4]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3、应用心理学专业
[1]对应用心理学专业感兴趣;
[2]高等数学、英语分别在60分以上(实际考试成绩)。
(三)转入专业考核方法及考核内容
1、考核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并择优录取。
2、考核内容
⑴社会学:考核学生对社会学基础知识了解的情况;
⑵汉语言文学:考核学生对中文基础知识了解的情况;
⑶应用心理学:①考核学生对心理学基础知识了解的情况;②普通心理学单独进行笔试考试。
三、工作程序
㈠转出专业
1、学校当年度转专业工作通知下发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将转出学生的计划,并报备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公示;
2、学生进行网上申请报名,打印《我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至学院教学办;
3、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绩点、综合测评成绩等资格条件初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并将拟转出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在教务系统中对转专业学生申请进行确认操作。对同意转出的学生,由学院出具学生成绩单连同《我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教务处注册中心;
5、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正式文件后,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㈡转入专业
1、学校当年度转专业工作通知下发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将接收学生的计划,并报备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公示;
2、教务处将符合基本条件者的学生申请材料转交至学院,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
3、由各系组织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笔试与面试,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个人成长经历、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
4、根据各系上报的综合素质考核结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
5、学院上交拟同意转入学生材料至教务处注册中心;
6、学院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正式文件后,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四、时间安排
根据我院当年度有关转专业的时间安排。
五、其他事宜
1、在院内转专业的学生,向本学院申请,按转专业原则进行考核,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报教务处审批。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前学期的期终课程考核。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3、学生转专业后,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的课程计划规定要求的,经接收学院确认后,予以承认。
我院
2015年4月10日